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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维莫司(Everolimus)
依维莫司(Everolimus)
依维莫司(Everolimus)
依维莫司(Everolimus)
依维莫司(Everolimus)

依维莫司(Everolimus)

  • 药品别名:

    依维莫司片/飞尼妥/卓定康/Everolimus/Afinitor

  • 剂型:

    片剂

  • 规格:

    2.5mg*30片; 5mg*30片; 10mg*30片

  • 有效期:

    36个月

  • 原研药厂:

    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 产地:

    瑞士

  • 价格:

    详询客服

  •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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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

应由有肿瘤或结节性硬化症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本品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用一杯水整片送服本品片剂,不应咀嚼或压碎。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片剂放入一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分钟)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

只要存在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治疗,或使用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时


【推荐剂量】

1. 晚期肾细胞癌、晚期神经内分泌瘤、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和用于治疗激素受体阳性的晚期乳腺癌
推荐剂量:10mg,每日一次。
2. 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
推荐剂量:推荐起始剂量为4.5mg/m2每日一次。应在有结节性硬化症及其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剂量按体表面积(BSA,m2)个体化,体表面积的计算采用Dubois公式,其中体重(W)的单位是千克(kg),身高(H)的单位是厘米(cm):
BSA=(W0.425 × H0.725)×0.007184
对于重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C级)或需要同时使用中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剂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m2每日一次。对于需要同时使用强效CPY3A4诱导剂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9mg/m2每日一次。请将计算所得剂量四舍五入到本品最接近的规格。
通过治疗药物监测来指导后续的给药剂量。必要时可以间隔2周后调整剂量以达到谷浓度5——15ng/ml。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尚不清楚治疗的最佳持续时间。
为了获得最佳临床疗效,按增幅1——4mg来调整个体化剂量以达到目标谷浓 度。在计划进行剂量调整时,应考虑到疗效、安全性、合并药物及当时的谷浓 度。个体化剂量调整可以基于简单的比例计算:
新的依维莫司剂量 = 当前剂量 ×(目标浓度/当前浓度)
例如,患者当前基于BSA的剂量是4 mg,稳态浓度是4 ng/mL。为了达到超 过Cmin限值5 ng/mL的目标浓度,如8 ng/mL,新的依维莫司剂量可以调整到8 mg (在当前日剂量的基础上增加了4 mg)。之后应该在这一剂量调整后1——2周评估谷浓度。
治疗药物监测
对所有患者都应进行常规的依维莫司全血谷浓度监测。如果可能,在治疗期间的治疗药物监测中应使用相同的分析方法和实验室。
应该在治疗开始后、或剂量改变后、开始或调整同时给药的CYP3A4和/或PgP诱导剂或抑制剂后、或肝功能改变后的大约1——2周,评估谷浓度。达到稳定剂量后,在治疗期间,对于体表面积改变的患者应每3——6个月监测一次谷浓度,对于体表面积稳定的患者应每6——12个月监测一次谷浓度。
调整剂量以使谷浓度达到5——15ng/ml。
如果谷浓度低于5ng/ml,按2.5mg的幅度增加日剂量。
如果谷浓度大于15ng/ml,按2.5mg的幅度降低日剂量。
如果接受最低可用规格剂量的患者需要下调剂量,则应每隔一日给药一次。


【剂量调整】

1. 晚期肾细胞癌、晚期神经内分泌瘤、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和用于治疗激素受体阳性的晚期乳腺癌

不良反应的处理 

处理严重和/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时,可能需要暂时减少给药剂量和/或中 断本品治疗。如需要减少剂量,推荐剂量大约为之前给药剂量的一半(参见【注 意事项】)。如果剂量减至最低可用片剂规格以下时,应考虑每隔一日给药一 次。 表 1 总结了本品治疗患者在发生不良反应时减量、中断或终止治疗的建议, 同时作出了常规处理的建议。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利益/风险评估和治疗医师的临 床判断来指导其处理。 

表 1:本品治疗患者在发生不良反应时减量、中断或终止治疗的建议

肾功能受损

在肾功能降低患者中没有进行本品临床研究。预期肾功能受损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不推荐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肝功能受损

肝功能受损会使依维莫司暴露量增加。按如下方式进行给药调整:
  • 轻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A 级):推荐剂量为 7.5mg/日;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 5mg/日。
  • 中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B 级):推荐剂量是 5mg/日;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 2.5mg/日。
  • 重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C 级):如果预期的获益高于风险,可以采用 2.5mg/日一次,但不得超过这一剂量。
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的肝功能(Child-Pugh 分级)状态发生变化,应调整剂量。

CYP3A4和/或P-糖蛋白(PgP)抑制剂

避免应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奈法唑酮、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奈非那韦、伏立康唑)。

当与CYP3A4和/或PgP中效抑制剂(如氨普那韦、呋山那韦、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维拉帕米、地尔硫卓、环孢素)合并用药时应谨慎。如患者需要合并使用中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剂,可将本品剂量降至2.5mg/日。预期减量后的本品剂量可以使药时曲线下面积(AUC)调整到不用抑制剂时的AUC范围内。可以根据患者的耐受性考虑将本品剂量从2.5mg增至5mg。如果停用中效抑 制剂,在本品剂量增加前应该允许有约2~3天的洗脱期。如果停用中效抑制剂, 本品剂量应该恢复到使用中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剂之前的剂量水平。 在治疗中应该避免食用已知会抑制细胞色素P450和PgP活性的西柚、西柚汁 和其它食物。

在治疗中应该避免食用已知会抑制细胞色素P450和PgP活性的西柚、西柚汁和其它食物。

CYP3A4强效诱导剂

避免合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汀和苯巴比妥)。如患者需要合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应考虑将本品以5mg剂量递增,从10mg每日一次增至20mg每日一次。根据药代动力学数据,预期增量后的本品剂量可以使AUC调整到未用诱导剂时的AUC范围内。然而,尚没有在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患者中调整给药剂量的临床数据。如果停止服用强效诱导剂,本品剂量应恢复至服用强效CYP3A4诱导剂之前的剂量。

圣约翰草(金丝桃)可非预期地降低依维莫司暴露量,应避免使用。

2. 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

不良反应的处理
如果发生严重和/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需要减少剂量和/或暂停本品治疗。将本品剂量降低大约50%。如果接受最低可用规格剂量的患者需要下调剂量,则应每隔一日给药一次(参见表1)。

肾功能受损
在肾功能降低患者中没有进行本品临床研究。预期肾功能受损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不推荐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肝功能受损 

  • 对于重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C 级)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患 者,本品的起始剂量需降低大约 50%(参见【用法用量】“推荐剂量”)。对 于轻度(Child-Pugh A 级)或中度(Child-Pugh B 级)肝功能受损的室管膜 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患者,可能无需调整推荐起始剂量,但是后续给药应基于治疗药物监测。 
  • 应在治疗开始后、剂量改变后、或肝功能改变后的大约 2 周,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 

CYP3A4和/或P-糖蛋白(PgP)抑制剂 

使用本品的患者,需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效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 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奈法唑酮、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利托那韦、茚 地那韦、奈非那韦、伏立康唑)

  • 对于需要使用中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剂(例如,氨普那韦、呋山那韦、 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维拉帕米、地尔硫卓、环孢素)的患者: 
          将本品剂量降低大约 50%。如果接受最低可用规格剂量的患者需要下调剂量, 则应每隔一日给药一次。 
  • 应在降低剂量后的大约 1-2 周,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 
  • 在停用中效抑制剂 2~3 天后,本品剂量应恢复到开始使用中效 CYP3A4 和/ 或 PgP 抑制剂之前的剂量水平,并在大约 2 周后再次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 。

避免食用已知会抑制细胞色素P450和PgP活性的食物或营养补充剂(如西 柚、西柚汁)。

CYP3A4强效诱导剂

如果有替代治疗可用,应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卡 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对于需要使 用强效CYP3A4诱导剂的患者: 

  • 同时使用强 CYP3A4 诱导剂(如,酶诱导性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 和苯妥英)的 SEGA 患者在开始治疗时可能需要增加本品的剂量以达到谷 浓度 5~15 ng/mL。将本品的日剂量翻倍并评估耐受性。在剂量翻倍的大约 2 周后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必要时按增幅 1~4 mg 进一步调整剂量以维持谷浓度。
  • 对于在开始依维莫司治疗时没有同时接受强诱导剂的 SEGA 或癫痫患者, 加用一种强诱导剂可能需要提高本品剂量。将本品的日剂量翻倍并评估耐 受性。在剂量翻倍的大约 2 周后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必要时按增幅 1~4 mg 进一步调整剂量以维持谷浓度。 
  • 同时加用另一种强效 CYP3A4 诱导剂可能无需额外调整剂量。在启用额外 的诱导剂大约 2 周后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必要时按增幅 1~4 mg 进一步调 整剂量以维持谷浓度。
  • 如果停用多种强效 CYP3A4 诱导剂中的某一种,可能无需额外调整剂量, 但需在终止这一诱导剂大约 2 周后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如果停用所有强 诱导剂,本品剂量在恢复至开始使用强 CYP3A4 诱导剂之前的剂量之前应 该考虑至少 3~5 天的洗脱期(这是去除重要的酶诱导作用的合理时间), 并且在约 2 周后评估依维莫司谷浓度。 

避免食用已知会诱导细胞色素P450活性的食物或营养补充剂(如圣约翰草 [金丝桃])。


【漏服处理】

本品在正常服用时间后6小时内均可补服遗漏剂量,超过6小时后应跳过该剂 量,次日按正常时间服用本品。不可将剂量翻倍以弥补遗漏剂量。 


【药物过量】 

在动物实验中,依维莫司发生急性毒性的可能性低。在单次口服 2000mg/kg 剂量水平的小鼠和大鼠中均没有观察到致死性或严重毒性(有限试验)。 报告的人体药物过量经验非常有限。单次用药剂量曾高达 70mg,其急性耐 受性可接受。在 70mg 剂量水平所观察到的急性毒性特点与 10mg 剂量水平一 致。 在药物过量情况下,均应使用全身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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