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本品口服给药
-可带或不带食物同服
-本品需整片吞服,且切开、压碎或咀嚼。
-本品服用可以不考虑透析的时间或类型。
【推荐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
1、未接受红细胞生成刺激剂治疗的成人患者:
-治疗前血红蛋白水平<9g/dL:
起始剂量为4mg,每日1次,然后,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调整本品剂量(详见【剂量调整】,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24mg,每日1次。
-治疗前血红蛋白水平≥9to≤10g/dL:
起始剂量为2mg,每日1次,然后,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调整本品剂量(详见【剂量调整】,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24mg,每日1次。
-治疗前血红蛋白水平>10g/dL:
起始剂量为1mg,每日1次,然后,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调整本品剂量(详见【剂量调整】,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24mg,每日1次。
2、已接受红细胞生成刺激剂治疗且转换为本品治疗的成人患者:
推荐剂量,详见下表:

起始剂量和每次剂量调整后的第一个月,每2周监测一次血红蛋白水平,之后每4周监测一次。
然后,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调整本品剂量(详见【剂量调整】,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24mg,每日1次。
【剂量调整】
-当剂量调整时,需要考虑血红蛋白水平变化情况。
-剂量增加的频率不能超过每4周一次。
-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24mg,每日一次。
-如果需要调整剂量,每次应增加或减少的剂量应按照表2的剂量阶梯依次调整一个幅度,不能一次调整两个幅度及以上。

-如果患者血红蛋白迅速升高(例如:2周内升高大于1g/d 或4周内大于2g/dL)或血红蛋白超过11g/dL,应该降低本品剂量。
-如果患者血红蛋白超过12g/dL,中断本品治疗。当患者血红蛋白恢复至目标范围内,以低于当前剂量一个阶梯幅度,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如果接受本品治疗超过24周,尚未达到具有临床意义的血红蛋白水平升高,需要停止本品治疗。应选择其他替代方案。
-肝损伤患者剂量调整:
*中度肝损伤患者:起始剂量应相应减半,1mg起始剂量除外。
*重度肝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与中效CYP2C8抑制剂共同给药时,本品剂量调整:起始剂量应相应减半,1mg起始剂量除外。
【服用过量处理】
本品急性过量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胃肠道不良反应(例如恶心)。没有特定的解毒剂。由于本品与体内蛋白质高度结合,所以,血液透析不会加速本品清除。
【漏服处理】
如果本品出现漏服,发现后及时补服,除非漏服剂量与下一剂量在同一天。这种情况下,应直接跳过漏服剂量,并在按照常规服药计划服用下一剂。切勿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