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本品仅供单次肌内注射使用。
-本品必须由医护人员给药,注射前,将本品从冰箱取出,预充式注射器放置约15分钟,恢复至室温。在条件允许时,给药前均应目视检查药液有无微粒及变色。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清至微乳光溶液。若发现药液存在微粒或变色,不得使用。如预充式注射器跌落或破损、外包装盒的安全封条破损,或已过有效期,禁止使用。
-给药操作:
步骤 1:一手握住注射器筒,另一只手逆时针旋转拧下针尖帽。请勿取下鲁尔锁接头与手指凸缘延长件。
步骤 2:安装无菌鲁尔锁针头,顺时针旋紧,使针头牢固连接在注射器上。因本品药液具有黏性,请选用 22~25 号针头。
步骤 3:将本品预充式注射器内全部药液经肌内注射注入大腿前外侧。禁止在臀部区域或存在粗大神经干和 / 或血管的部位注射安福畅。
步骤 4:将注射器丢弃至锐器盒内。
【推荐剂量】
-对于在RSV流行季出生的新生儿:
自出生起,推荐剂量为105mg,单次肌内注射(IM)给药。
-对于非RSV流行季出生的婴儿:
需结合本品提供的预防保护时长(5个月),在其出生后首个RSV 流行季来临之前,推荐剂量为105mg,单次肌内注射(IM)给药。
-需接受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的婴儿:
对于在首个 RSV 流行季期间或即将进入出生后首个 RSV 流行季且需接受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的婴儿,建议在术后患儿病情稳定后尽快追加105 mg 剂量,肌内注射,以保证本品达到足够的血药浓度。
【剂量调整】
无
【服用过量处理】
本品药物过量相关临床经验有限。本品无特效解毒治疗方案。如发生药物过量,应对婴儿监测不良反应,并酌情给予对症治疗。
【漏服处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