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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贝度胺(iberdomide)-ZENBEXUS

伊贝度胺(iberdomide)-ZENBEXUS

  • 药品别名:

    伊贝多米德/伊比多米德iberdomide capsules/ZENBEXUS capsules/CC‑220

  • 剂型:

    胶囊

  • 规格:

    1mg*21粒/瓶

  • 有效期:

    36个月

  • 原研药厂: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 百时美施贵宝

  • 产地:

    美国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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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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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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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
1. 治疗前妊娠检测
育龄期女性在开始使用本品前,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并需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2.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1 mg,口服,每日一次,可随餐或空腹服用,于 28 天周期的第 1 至 21 天给药,与达雷妥尤单抗和透明质酸酶(daratumumab and hyaluronidase-fihj)及地塞米松联合使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3. 给药
本品为危害性药物,应遵循适用的特殊操作与处置规程。
每日约在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可与随餐或空腹服用。

整粒吞服本品胶囊,用水送服。请勿打开、掰开或咀嚼胶囊。应避免直接接触胶囊内容物。若胶囊破损,清理时应避免扬尘。若发生接触,请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剂量调整】
1.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见表 1。

表 1:针对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严重程度*

剂量调整†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NC<500 个/mcL)

4 级

• 暂停使用本品。

• 视情况考虑启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

• 至少每周复查全血细胞计数(CBC);

• 须待 ANC 恢复至 ≥1,000 个/mcL 后方可重新开始给药。

• 若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是唯一需要剂量调整的 ZENBEXUS 相关毒性且 GCSF 治疗继续,ZENBEXUS 剂量可维持不变;

• 若临床上适合减量,重新开始治疗时将 ZENBEXUS 减至 0.75 mg 每日一次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NC <1,000 个/mcL,且单次体温 >38.3°C ,或持续体温 ≥38°C 超过 1 小时)

3 级

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 <25000/mcL)

4 级

• 本周期剩余时间内暂停使用本品。

• 须待血小板计数恢复至 ≥50000/mcL 后方可重新开始给药。

• 重新开始治疗时将 ZENBEXUS 减至 0.75 mg 每日一次

血小板减少症伴出血或需输注血小板

3 级

血栓栓塞

≥3 级

• 暂停使用本品。

• 开始抗凝治疗。

• 待血栓/栓塞的急性症状缓解后,由主诊医师酌情决定,以减低的剂量 0.75 mg 每日一次重新开始治疗。

其他相关不良反应

≥3 级

• 暂停使用本品。

• 待不良事件缓解或改善至 ≤2 级后重新开始本品。

• 若临床上适合减量,重新开始治疗时将本品剂量减至 0.75 mg 每日一次。

* 依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第 5.0 版。
† 达雷妥尤单抗/透明质酸酶-fihj 及地塞米松的剂量调整信息,请参见其各自的处方信息。
2. 针对CYP3A 抑制剂的剂量调整
应避免本品与强效或中效 CYP3A 抑制剂合用。
若无法避免与强效 CYP3A 抑制剂合用,应将本品剂量减至 1 mg 隔日一次,于 28 天周期的第 1 至 21 天给药。
若无法避免与中效 CYP3A 抑制剂合用,应将本品剂量减至 0.75 mg 每日一次,于 28 天周期的第 1 至 21 天给药。若因不良事件需要进一步调整剂量,应将本品剂量减至 1 mg 隔日一次,于 28 天周期的第 1 至 21 天给药。
3. 针对肾功能受损患者的推荐剂量
对于 eGFR 低于 30 mL/min/1.73 m² 且未接受透析的患者,应将本品剂量减至 0.75 mg 每日一次,于 28 天周期的第 1 至 21 天给药;若因不良事件需要调整剂量,应将本品剂量减至 1 mg 隔日一次,于 28 天周期的第 1 至 21 天给药。

对于 eGFR 高于 30 mL/min/1.73 m² 的患者,或 eGFR 低于 30 mL/min/1.73 m² 但接受间歇性血液透析的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


【漏服或延迟用药处理】

若漏服且距应服药时间不足 12 小时,应尽快补服漏服的剂量。若距应服药时间已超过 12 小时,则跳过该次漏服的剂量。请勿在下一次服药时加倍剂量。


【过量处理】
无相关信息

作者:药得医学编辑团队

医学审核:药得医学审核团队

发布日期: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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