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洛加司他(Nirogacestat)的临床研究中,出现了腹泻、卵巢毒性、肝毒性、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电解质异常、胚胎-胎儿毒性等警告与注意事项。停药并在恢复后减少剂量恢复,或根据严重程度永久停用。
1、腹泻:接受尼洛加司他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腹泻,有时会很严重。试验中患者首次腹泻事件的中位时间为9天。监测患者并使用止泻药进行管理。按照建议修改剂量,停用尼洛加司他,直到降至≤1级或基线,然后以100mg的剂量每天两次重新开始给药。
2、卵巢毒性:接受尼洛加司他治疗的患者的女性生殖功能和生育能力可能受损。对生育能力的影响可能取决于包括治疗持续时间和治疗时性腺功能状态在内的因素。尼洛加司他对生育能力的长期影响尚未确定。在开始使用尼洛加司他治疗之前,告知患者卵巢毒性的潜在风险。监测患者月经周期规律性的变化或雌激素缺乏症状的发展,包括热潮红、盗汗和阴道干燥。
3、肝毒性:在试验中接受尼洛加司他治疗的患者中,分别有30%和33%出现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升高(AST)升高。定期监测肝功能检查,并根据建议调整剂量,停用尼洛加司他,直到ALT、AST或两者都降至<3×ULN或基线,然后以100mg的剂量每天两次重新开始给药。
4、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接受尼洛加司他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新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在试验中,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的发生率分别为2.9%和1.4%。在开始使用尼洛加司他之前和治疗期间常规进行皮肤病学评估。
5、电解质异常:在试验中,电解质异常可能包括磷酸盐减少和钾减少,接受尼洛加司他治疗的患者中有20%出现磷酸盐<2mg/dL。定期监测磷酸盐和钾水平,必要时补充。停用尼洛加司他,直到降至≤1级或基线,然后以100mg的剂量每天两次重新开始给药。
5.6胚胎-胎儿毒性:根据动物研究的结果及其作用机制,尼洛加司他在用于孕妇时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器官形成期对怀孕大鼠口服尼洛加司他导致胚胎-胎儿毒性和母体暴露量低于人类暴露量(每日两次150mg)时的死亡。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在接受尼洛加司他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尼洛加司他没有在国内上市,并且它在海外上市的时间较短,其价格等相关资讯较少。
免责声明: 本文仅作医药知识科普,不构成诊疗建议。用药请遵医嘱,具体以医生处方及最新版药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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