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首次输注时,稀释后溶液静脉输注时长为 45 分钟。若耐受性良好,后续输注最短可采用 30 分钟完成。若耐受性不佳,后续输注的最短输注时间应维持 45 分钟。
-禁止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给予本品。
-不可与其他药物经同一通路同时输注。
-剂量配制:
步骤 1:根据患者体重,按 10mg/kg 给药剂量计算给药剂量(mg),并确定所需药瓶数量。
步骤 2:使用 250mL 的 0.9% 氯化钠输液袋配制稀释液。为保持输液袋内液体体积恒定,使用无菌注射器及针头,从输液袋中抽出与拟加入的本品溶液体积相等量的 0.9% 氯化钠注射液,弃去抽出的液体。
步骤 3:依据患者体重(kg),从本品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转移至装有 0.9% 氯化钠注射液的静脉输液袋内。轻柔颠倒混匀稀释后的溶液,避免产生泡沫,禁止振摇。
贮藏:
本品不含任何防腐剂。稀释后置于 0.9% 氯化钠注射液输液袋中的药液,20℃‑25℃(68℉‑77℉)室温条件下储存时限为 4 小时;若避光 2℃‑8℃(36℉‑46℉)冷藏,最长可存放 72 小时。若给药前经冷藏保存,需将稀释药液复温至室温后再进行输注。
凡注射给药制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药前均应目视检查药液有无微粒及变色。本品稀释后溶液应为无色澄明液体,无可见微粒。若观察到微粒或药液变色,应废弃该药液。
稀释后的药液禁止冷冻。
西林瓶及瓶内所有未使用药液均需废弃。
输注设备:
已证实本品与下述静脉给药器具的输注液相容:
‑ 静脉输液袋:聚氯乙烯 (PVC)、乙烯‑醋酸乙烯酯 (EVA)、聚丙烯‑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PP‑SEBS)、乙烯‑丙烯共聚物(聚烯烃 PO)。
‑ 在线式 0.2 微米或 0.22 微米过滤器:聚醚砜 (PES) 药液过滤器、聚偏二氟乙烯 (PVDF) 空气过滤器。
‑ 输注管路:聚氯乙烯 / 邻苯二甲酸二 (2‑乙基己基) 酯(PVC/DEHP)、聚氨酯 (PUR)、聚乙烯(不含 DEHP)。
【推荐剂量】
10mg/kg,静脉输注,输注时长30-45分钟,每 3 周给药 1 次,共计 5 次给药。
【剂量调整】
无
【服用过量处理】
尚无本品用药过量患者的相关资料。
【漏服处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