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本品口服用药
-本品需要整片吞服,可带或不带食物同服
-在启动本品治疗之前需要进行评估。
-治疗开始时需要滴定。
-建议对窦性心动过缓、一级或二级 [Mobitz I 型] 房室 (AV) 传导阻滞或有心肌梗塞或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进行首剂监测。
【推荐剂量】
-推荐的剂量滴定如下:
滴定天数 每日剂量
第1-2天 2mg,每日1次,口服
第3-4天 3mg,每日1次,口服
第5-6天 4mg,每日1次,口服
第7天 5mg,每日1次,口服
第8天 6mg,每日1次,口服
第9天 7mg,每日1次,口服
第10天 8mg,每日1次,口服
第11天 9mg,每日1次,口服
第12、13和14天 10mg,每日1次,口服
-推荐的维持剂量:
第15天及以后 20mg,每日1次,口服
【剂量调整】
无
【服用过量处理】
在过量服用的患者中,尤其是在开始/重新开始治疗时,观察患者心动过缓以及房室传导阻滞的体征和症状很重要,这可能包括通宵监测。定期测量脉搏率和血液需要按压,并应进行心电图检查。
没有针对本品的特异性解毒剂。透析和血浆置换都不会导致从体内有意义地去除本品。由本品导致的心率下降可以通过阿托品逆转。如果过量,应停用本品,并进行一般支持治疗
给予直至临床毒性减轻或消退。
【漏服处理】
不建议在治疗期间中断,尤其是在滴定期间;但是:
1)如果漏服少于4个连续剂量:如果在滴定期间,用第一个遗漏的滴定剂量恢复治疗,并在该剂量和滴定日恢复计划。如果在维持剂量期间,用维持剂量恢复治疗。
2)如果在滴定或维持过程中漏服了4个或更多连续剂量:应在滴定方案的第1天重新开始治疗。
3)如果需要在滴定方案的第一天重新开始治疗,需要在推荐的患者中进行首次剂量监测。